评选表彰“教学优秀奖”,旨在奖励坚守教学一线、不忘育人初心、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弘扬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风范,充分体现学校对一线教学工作和师风师德建设的重视,更好地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学院根据学校总体评选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方案。
(一) 我校在职在岗,且主讲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含实验实践课程)的一线教师。
(二)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三) 热心教育和教学研究,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责任心强,无教学事故,无学术失范行为。
(四) 主动承担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任务,近一个学年,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本研授课学时数高于所在学院(单位)教师本研授课学时数的平均值。
(五) 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近一个学年,学生评价达到良好及以上。
(六) 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 承担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作为主要完成人。
2. 编著出版教材/专著或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3. 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完成作品在校外重要专业竞赛中获得优秀以上奖励,或学院本科年展一等奖,研究生年展优秀奖。
4. 在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总评获得院级优秀或毕业论文获得校级优秀。
5. 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完成作品参加学术展览(毕业设计展除外)。
6. 指导本科生或研究生参与学院承但的项目或创新创业项目(挑战杯、冯如杯、SRTP、大创等)。
7. 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奖励。
8. 其它在教学改革与研究、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条件建设、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及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七) 学院成立不少于5-7人的评审组(本年度计划参评教师不应作为评审小组成员),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组织二等奖评选,并可从二等奖评选结果中择优推荐一名一等奖候选人。评选结果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后,名单及一等奖推荐材料报送学校。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