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及学校《中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深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学院党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细做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学院党总支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要领导负责制,学院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院长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学院党总支对意识形态工作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组长是学院党总支书记,副组长是院长,委员是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和教工党支部书记。
第三条学院党总支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学院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学院干部目标管理,与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四条学院各级党组织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学院意识形态安全。
(三)学院党总支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在第一线,是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
(五)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学院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所管辖的传统媒体或各类新媒体、各类出版物或编写的教材、学院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思想文化类学生社团、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教师课堂等。
(六)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支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等重要内容。
(七)制定学院党委和各师生支部年度集体学习计划和宣传教育活动计划,集体学习研讨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每个季度原则上不少于1次,做好会议记录和教育培训记录。
(八)对本单位线上线下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规范管理,做到可管控,确保对舆论导向的有效调控。
(九)通过本单位宣传联系人,及时向学院宣传思想工作队伍提供报道线索,配合做好重大主题宣传的策划、组织采访等工作。
(十)严格遵守学校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纪律及要求,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不给错误思想、消极负面信息提供传播渠道。
第五条做好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考评工作。每学期由学院党总支书记牵头,学院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协助组织,按照《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试行)》中的考评指标,听取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对于未落实好的单位,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单独谈话,督促其尽快改进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党总支
2017 年 7 月 26日